重庆市潼南区:建立落实组织工作重大事项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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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报告事项清单。制定潼南区组织工作重大事项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清单,明确领导班子需要报告事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其他应当报告事项3个方面共30项具体内容。规范报告制度落实。建立“单位党委监督提醒—领导干部个人填报—组织部审核把关”的报告制度落实机制,明确单位报告事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以及个人不便及时报告事项等内容的填报方式与报送程序。(剩余1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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