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勇:最是直辖澎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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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作出《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决定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管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正式挂牌。

“昔日的‘四川省重庆市’,将改为‘重庆市’,这不仅是称呼上的变化,我们每个人的履历,也都将伴随着这一刻而改变。(剩余39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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