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军事管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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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后期,中共中央根据当时新解放的城市情况复杂、矛盾尖锐,还不适宜立即建立地方政权的实际情况,确定在新收复的城市中实施军事管制制度。

军事管制始于东北解放区

  1945年8月,苏联红军解放东北后,在东北57个城市成立了军事管制性质的卫戍司令部,由苏军驻军最高军事长官担任司令,东北抗日联军改编的东北人民自卫军军官担任副司令。(剩余28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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