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交政策视角下科学数据与科研档案协同管理困境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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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科学数据是科研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梳理和分析19个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的25条汇交政策,总结出科学数据与科研档案协同管理存在内容来源复杂、管理目的差异、管理粒度不统一、学科领域差异、归档范围交叉、汇交流程重而不同、数据格式复杂等问题,并提出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科学数据;科研档案;汇交政策;协同管理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科学数据管理办法》[1](以下简称P1),明确提出“政府预算资金资助的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所形成的科学数据,应由项目牵头单位汇交到相关科学数据中心”。(剩余750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