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别及关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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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两类不同的法律法规,它们之间的区别很大,从调整范围上看,前者调整的范围仅涉及政府信息的公开或不公开,范围相当有限,而后者是调整档案全生命过程的法律,范围相当宽泛。从调整对象上看,前者调整的是“政府信息”,后者调整的是“档案”。“档案”与“政府信息”并不是同一事物,两者并不相等。(剩余103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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