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的检察公益诉讼路径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视角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要:当前,铁路外部环境安全已成为影响铁路安全的主要风险源。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呈现明显的跨区划、跨领域和预防性司法特征,并存在管辖范围不明、线索来源不宽、法律认识不一、监督整改不易等实践困境。应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基础上,优化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检察公益诉讼治理路径。(剩余8807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