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制裁体系多元化的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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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风险社会背景下,单位犯罪的发生具有不可预测性,并对法治秩序构成挑战。在现代企业治理理念深入探索的同时,必须与有效的单位犯罪刑罚治理体系相结合,才能发挥其应然效果。然而当前刑法中,对单位犯罪的惩罚主要以罚金为主。通过分析发现,单一的罚金刑未能充分考虑单位的主体性质,导致罚金刑无法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和预防效果。(剩余119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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