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治理中冲突性目标的统筹机理

——以Q市安全生产治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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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地方政府面临的治理环境愈发复杂,不仅需要统筹兼顾多个治理目标,并且目标之间还存在相互冲突的情况,例如稳定与变迁、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等。这些冲突性目标很难进入互相协调的自我统筹,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简单化”“一刀切”“按下葫芦浮起瓢”等现实问题,为地方治理带来重大挑战[1]。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深化改革要加大“统”的力度,做好“筹”的文章,发挥改革整体效应。(剩余66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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