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环境服务法律规制的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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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的第三方环境服务市场发展迅速,第三方环境服务已经成为辅助履行环境义务的普遍方式。第三方机构的逐利性,使得第三方环境服务既是服务于生态环境治理的手段,又成为生态环境治理的对象,需要引入法律规制,并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予以回应。近年来中国第三方环境服务市场的造假乱象充分暴露了中国既有第三方环境服务法律规制在规制理念、范围、方式、适用规则等方面的体系性缺陷,需要借助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之机实现第三方环境服务规制的体系构建和集成创新。(剩余192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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