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解所得税核算中的三个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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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与税法的分离模式, 导致所得税核算难度加大。本文结合具体案例, 阐述所得税核算中的三个难点问题: 非企业合并的特殊交易导致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由于没有合适的会计对应科目,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并提出单项交易如能同时形成资产和负债, 其初始确认时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性质相反、金额相等, 则可同时对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集团母公司以自身权益工具授予子公司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 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作为子公司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 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时按照有关规定税前扣除;由于母子公司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集团公司角度看, 集团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可作为集团公司预缴或欠缴的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待未来内部销售损益实现时再予以转销。(剩余107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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