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部审计体制的整体性重构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整治权力集中、 资金密集、 资源富集领域腐败。国有企业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交汇点。在新时代, 有必要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体制进行整体性重构, 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力量, 推动国有企业反腐时间窗口前移, 进而实现从事后反腐向事中反腐和事前防腐的转变。本文主要论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全面领导的制度逻辑、 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 创新性地提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体制应进行整体性重构, 变革为隶属于党委(党组)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 构建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垂直领导制, 实行总审计师的中央或地方各级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委派制。(剩余16227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