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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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9月13日,工信部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认定200个左右集群,引导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级集群。

六大培育重点工作

《办法》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做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明确了六大培育重点工作:

一是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剩余13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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