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夫妻感情不和,能否拒绝履行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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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今年71岁,与丈夫结婚已有46年之久。我们两人年轻时因父母安排而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但夫妻感情一直不和,长期分居。随着年岁的增长,我的身体状况逐渐恶化,不幸患上了严重的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并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微薄的养老金和子女的接济。而丈夫虽已退休,但每月有稳定的养老金收入,且身体状况相对较好。(剩余5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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