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学视角下的“丑”文化产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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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D0I】10.20133/j.cnki.CN42-1932/G1.2025.18.025【文章编号】2097-2261(2025)18-0090-03

一、引言

“符号是承载了一定精神内容的物质形态”。文化产品与一般产品的最主要区别体现在其文化附加值上,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将抽象的“意义”附着在实体产品上,创造出具体可感的、有实用价值的文化产品。(剩余48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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