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产品经营权的生成逻辑与权利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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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了数据产权分置架构设计,这是在充分考虑了数据不同于传统有形财产的共享性、正向反馈循环及准公共性等特征后进行的正确选择。但政策语言只有精确地转化为法律语言后才能有效地发挥制度功能,其中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在数据产品化、数据要素市场化过程中最接近用户端、财产属性最强的权利类型,应当率先实现其权利化升级。(剩余227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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