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年间的长芦盐政与地方社会

——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奏折题本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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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代盐政,旧制以巡盐御史充任,代表朝廷巡视地方盐务。清前期长芦盐政承担着督催盐课、缉查私盐、纠察盐官的盐务监督职权。在近代社会的转型中,长芦盐政的职权逐渐发生了变化。咸丰年间长芦盐政一方面仍承担着督催盐课的基本职权,另一方面衍生出防守地方的事权。面对长芦盐商引课乏力、灶户灶力拮据,长芦盐政督催引课、额征灶课的应对之策,对地方盐务和民力恢复产生了重要影响。(剩余124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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