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毒舌”需谨慎 言语不当恐担责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热点材料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侮辱、诋毁同事信息的被告删除朋友圈、赔礼道歉,并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法院判决结果表明,即便是“隔空”用恶意揣测的言语去中伤他人,捏造事实去侵害他人名誉,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受到刑事手段的制裁。(剩余454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