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宪法说理的基本属性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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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依宪说理;合宪性解释;基本属性;适用范围

一、问题的提出

依宪法说理即“依宪说理”,是指人民法院在个案裁判中,在裁判理由部分(本院认为)①依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进行裁判说理的司法活动。较之宪法司法适用、宪法援引等相关概念而言,依宪说理具有相应的规范依据,具备长期适用和发展的空间。2016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法[2016] 221号,以下简称《制作规范》)在否定引用宪法作为裁判依据的同时,允许法院将宪法体现的原则和精神融入裁判说理部分,②此即“依宪说理”的制度背景。(剩余114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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