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家庭教育的推進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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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教育5年工作計劃”自2021年推出至今,您認為有何成效?對此有何具體建議?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呂綺穎副理事長:針對“家庭生活教育探索小組”的角色與功能優化,結合其作為社會工作局與六間合作的民間機構聯合平台的定位,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家庭生活教育探索小組”可從“活動組織者”升級為“策略規劃者、需求研究者、資源整合者”,更精準地回應澳門家庭的多元需求,推動家庭生活教育從“廣泛覆蓋”向“提質增效”轉變。(剩余23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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