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適時完善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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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頒佈《家庭政策綱要法》,至今逾30年,隨着澳門社會的快速發展變化,您認爲是否有必要對其進行完善?對此有何建議?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呂綺穎副理事長:澳門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家庭建設已成為澳門社會關注的焦點,而且關係著社會的穩定與發展,90年代《綱要法》頒佈的時候,家庭結構仍以傳統核心家庭為主,政策側重“保障基本生活”和“維護家庭穩定”,符合當時社會和家庭需要,

然而,在社會快速變化下,本人認為政府有需要加強《家庭政策綱要法》的指導作用,並適時完善修訂。(剩余32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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