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乡村治理中的责任共同体

——从“上面千条线”到“上面千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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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分田到户以来的农村基层治理大致可以划分为取消农业税前、取消农业税后至十八大前和十八大以来三个阶段。取消农业税前,乡村治理任务较为单一,在单一中心任务难以完成时,上级政府考核压力容易形成“乡村利益共同体”。十八大以来,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大幅度增加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各部门借资源下乡实现了部门权力的下乡,形成基层治理多中心的格局。(剩余179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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