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营商环境建设的“数法协同”问题及其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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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数字营商环境建设不仅强调数字工具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还应从法治视角考量政府与市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新型关系。在“技术+制度”双重维度的形态变迁中,数字营商环境形成市场主体权益保障与行政服务效能提升的双重功能。当前,我国数字营商环境建设中数字技术红利及治理效能难以充分释放,其原因在于面临新型数字技术与传统体制的冲突、数据治理体系不完善、数字政务服务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数字评价指标适用局限性等多领域中的“数法协同”问题。(剩余162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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