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调查阶段获得法律帮助权问题研究

——以值班律师介入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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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职务犯罪调查活动中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之间的价值平衡,监察立法具有赋予被调查人以法律帮助权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然而,职务犯罪调查阶段对被调查人的法律帮助权依然存在不敷适用的困境,究其成因,既有当前改革过于重视权威高效理念,也有基于职务犯罪类型复杂特殊、防止第三方主体介入干扰调查等因素的考量。值班律师作为第三方法律帮助提供者而参与职务犯罪调查活动,具有较为明显的制度优势,应当在明确值班律师介入职务犯罪调查活动的具体条件、保障值班律师提供有效法律帮助的同时明确其履职义务,推动改革法治化发展,实现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剩余138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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