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域外国家著作权法上的‘惩罚性的”赔偿制度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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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种原则下的损害赔偿

在确定因侵权人侵犯著作权应赔偿的金额时,主要适用的原则有补偿性原则和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又称全补原则或填平原则,即,将权利人的损失全部弥补之后是为填平。其中,全部赔偿通常又是惩罚性赔偿的计算基数。在我国著作权法上的损害赔偿体系改革后,著作权侵权的无形性导致的侵权证据不足、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不明等原因,使得绝大多数案件只得适用于法定赔偿或以其他方法计算的赔偿,其赔偿数额一般低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剩余98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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