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视角下溢缴税款返还请求权之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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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溢缴税款不是“税”,属于公法上的不当得利。纳税人有权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对主观故意的规定存在缺失,无法处理含清偿目的故意溢缴税款的返还问题。在“明知而非债清偿”时,债务人不得请求返还,这是诚实信用原则这一“法的一般原理”在私法领域的体现。其共有的债务属性、构成要件的相似性、一般原理的普适性,为税法向私法寻求问题破解之道提供了可行性。(剩余10866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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