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渭平原农户完全清洁取暖行为形成过程影响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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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00号),我国北方重点污染地区大规模推进以“煤改气”和“煤改电”为主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已取得了明显成效[1-2]。但在汾渭平原调研时发现,尽管由政府组织发放或补贴了部分清洁取暖设备的财政补贴,但农户并非从设备改造一步到位地实现完全清洁取暖,而是在完成初步取暖设备清洁化改造后,出现了清洁取暖设备改而不用、短时间试用就闲置、传统取暖与清洁取暖设备混用等不稳定、不持续的问题。(剩余1534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