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中的过度立法、矫正与行政再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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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2097-020X(2024)01-0145-16DOI:10.20034/j.cnki.hxfxpl.2024.01.012

[摘 要]通过许可豁免声明,环境局承诺在行为人构成一般性违法的情况下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许可豁免声明具有几项重要功能,其中最主要的是应对过度规制问题。当立法者制定详尽的法律规范来处理环境保护等复杂的技术性问题时,就易导致过度规制。(剩余354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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