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激励机制的“重罪”适用

——以《刑法》第31条的再阐释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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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3-11-2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客观违法论的现代展开(22FFXA004)。

[作者简介]邓毅丞,法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人工智能法律应用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1] 参见李本灿:《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中的法理:经验总结与问题反思》,载《现代法学》2023年第2期,第139-140页。(剩余180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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