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治时代弱势群体最大利益的实践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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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主体视角观察数字鸿沟,数字弱势群体处于相对不利的法律情势,可以分为接入沟的“显性弱势群体”和结果沟的“隐性弱势群体”。根据罗尔斯的正义差异原则可以推导出数字弱势群体最大利益的实现标准,在价值理念上需要结合尊严伦理和关怀伦理去判断,投射到信息科技的发展历程,就是由数字技术嵌入走向数字包容的过程。(剩余170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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