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司法改革现代性与治理性之间的矛盾与平衡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 要:中国自20世纪末开始的多轮司法改革具有现代性和治理性的双重特征,承载了民众向度与国家向度的双重表达。司法改革中这种民众向度与国家向度的不同表达,会在更深层次上导致来自司法改革现代性特征与治理性需求在结构、价值和效率等层面的错位,表现为权力架构与地方环境对司法改革的制约、实质法范式对形式正义与规则理性的消解以及司法改革背景下的“人案矛盾”。(剩余13499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