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群体劳动保障权的多元证成标准及规范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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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网络平台作为一种新兴的劳动力组织工具,已经深刻融入当今的社会经济生活中,进而产生有别于传统就业形态的新型就业形态,简称新业态。在此背景下,依托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性劳务服务的人群即新业态群体,如网约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据2023年度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结果,“目前全国职工总数4.02亿人左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8400万人”。(剩余132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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