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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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促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兴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已经于2024年10月12日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并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同时废止。

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剩余6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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