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立法“组合拳”良法善治促发展
——河北省以高质量政府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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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法是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司法部要求,省司法厅主要承担“一个统抓、五大职能”重要职责,其中政府立法处于五大职能之首,包括组织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起草和审查省级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等。
近年来,河北省司法厅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政府立法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呈现出节奏快、质量高、有特色、真管用的鲜明特点,2022年至2024年11月,开展28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和20部省政府规章的政府立法任务,提请省政府废止规章52部、“打包”修改64部,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剩余444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