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淮安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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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合法地位。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强化资源整合能力。新时代背景下,公共图书馆面临服务覆盖面不足、区域资源配置不均衡等挑战,传统政府单一供给模式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文化需求。(剩余42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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