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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向单位请假参加孩子学校的家长会。散会后,我在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我承担次要责任。我在申请工伤时被告知,我这种情况不算工伤。我在网上看到,下班后顺路买菜受伤都能算工伤,怎么我这种情况却不算呢?
李女士(河南郑州)
律师说法:根据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的相关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剩余3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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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给孩子开家长会,回家途中遇事故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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