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被侵害可起诉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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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发生在某酒店的性侵未成年人案时,在两名罪犯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11年9个月的情况下,对未成年被害人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害支持起诉。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酒店赔偿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对此,检察机关专业人士表示,刑事诉讼中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优先保护。(剩余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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