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C平台版权侵权的免责逻辑及注意义务

——兼谈腾讯诉抖音侵犯《云南虫谷》著作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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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已成为时代发展趋势,以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为代表的UGC平台成为其核心动能。然而,我国对此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有不足之处,尤其是用户侵权行为频发、平台注意义务不明、归责原则与免责界限不清等,国内网络版权保护环境亟待完善。结合“云南虫谷”案,从注意义务内部确定与外部履行两个面向出发,进一步厘清注意义务、平台责任以及主动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从事前过滤义务的明确、事中监测义务的设计以及事后治理义务的具体程度三个维度,明确注意义务的法定化思路与平台免责的逻辑闭环问题。(剩余14627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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