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年缴费又未享受医保,能否减少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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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06号建议中,提出连年缴费又未享受医保报销的居民,是否可以减少个人缴费?国家医保局2月6日答复,不同于商业保险对投保人的健康状态有要求,居民医保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坚持公平普惠,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疾病带来的风险,筹资不受参保人是否患病的影响,体现了风险共担、共建共享。
客观上看,如果将个人缴费与健康状况以及医疗服务利用度挂钩,可能会出现健康人群缴费日益减少、患病人群缴费逐年增多的情况,不利于制度保障功能发挥和长期稳定运行。(剩余55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