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和附则编的体系融贯与功能衔接
一、问题的提出
生态系统风险具有累积性、不可逆性与跨主体扩散等特征,这决定了生态环境治理亟须由单纯的“政策驱动”转向更具刚性的“责任驱动”。相应地,生态环境责任制度已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事后制裁工具,而应上升为统摄风险预防、生态修复与秩序重建的关键治理中枢。2025年4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称“一审稿”)沿袭环境单行法将法律责任条款集中置于末编的立法技术,单列“法律责任”为第五编,编排于总则编以及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三个分则编之后。(剩余1947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