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十年贪腐获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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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原县委书记石永超手握地方政务、工程审批等关键权力,却背离初心、罔顾法纪,在十年间大肆收受贿赂、搞权力寻租,还避重就轻试图掩盖贪腐行为,最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25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原县委书记石永超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剩余30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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