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项目推动资源弱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基于安徽省高店镇Y村的案例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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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标志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概念的首次提出[]。此后,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进一步以法律形式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治理要求,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也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设收入硬性指标"[2-3]。(剩余935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