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经验”与农村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早期突破(1980—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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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销合作社是城乡经济交流的一条主要渠道,同时也是促进农村经济联合的纽带。”①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是农村商品流通的核心载体,承担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职能。改革开放初期,改革供销社体制成为党和国家推动农村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抓手,供销社也走上了市场化转型与服务升级的历程。1984年7月,国务院在批转国家体改委等《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农村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能不能首先突破。(剩余285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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