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营企业“放权让利”改革研究(1979—1986 )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国营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其运行机制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整体格局①。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营企业不具备独立的经济地位,严重阻碍了企业的自身发展,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活力。改革开放以后,改革国营企业的管理体制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从1979 年至1986年,国家首先实施了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具体措施包括在国营企业中推行利润留成制与“利改税”改革,以此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①

“放权让利”改革在历史学及经济学领域均有一定研究,主要聚焦于相关的政策内容、实施效果及引发的经济学问题。(剩余20447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