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决定理论视角下乡村治理体系研究
——基于宁夏利通区乡村治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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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需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发挥乡村各类组织的作用,优化乡村治理环境,激发农民的主体性,是提高乡村治理实效的核心内容。
1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回顾以往研究,乡村治理体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
1.1 乡村治理路径的研究
① 从体系建设视角出发,乡村治理被视为国家对乡村建设公共品投入形式的“项目制"体现,学者普遍认为治理需要优化整体布局、科学配置资源,完善与治理结构兼容协调的规划体系,形成与治理方式综合联动的乡村规划机制,从而精准促进资源流动[2-3]② 从结构完善视角出发,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架构逐步成为学术界探讨乡村治理路径的“主流观点”,该观点认为基层党组织权威能够推动乡村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融合性,优化治理结构,达到“内部引领”“外部整合"双维度增能4-5;此外,部分学者还提出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健全以村规民约为重点的规范体系等完善组织架构的治理路径。(剩余779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