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机关公开相对人负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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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在当代的治理实践中,行政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对人的负面信息极为常见。无论是环保领域公开对某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还是食药品监管领域公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抑或人社领域通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乃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公示确诊病例或密接者行踪轨迹,都是行政机关积极通过信息公开手段实现监管目标的常态化实践。(剩余116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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