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等三部门发布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范围的通知》,推动全国酒店老旧电视终端提档升级、更新换代,改善酒店宾客看电视体验,现就做好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资金保障
各省(区、市)广播电视、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积极争取省级人民政府支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当地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纳入当地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综合当地酒店及客房总数、酒店电视终端保有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支持资金规模,为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剩余87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