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短剧新规6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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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微短剧管理新规正式实施。新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主体责任,对微短剧实行“分类分层审核”,总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微短剧”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备案公示管理;总投资额度在3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且非重点推荐的“普通微短剧”由省级广电部门进行规划备案审核和完成片审查;总投资额低于30万元且非重点推荐的“其他微短剧”由播出或为其引流、推送的网络视听平台履行内容管理的职责,负责内容审核把关与版权核定。(剩余1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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