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评审的补充通知》
12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评审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强调,在作品类型方面,重点鼓励申报处于创作阶段的网络微短剧、微电影,网络剧、网络电影以外的其他类型网络视听节目也可参与此次补充申报。
总局要求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辖区机构申报,坚持质量优先原则,在初评阶段严格审核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契合主题、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在2022年12月中旬之前,通过申报平台提交通过初评的作品材料。(剩余35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