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获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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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习近平9月13日签署主席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授予15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剩余15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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