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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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说,凭着可见可知的事物说话、作文,只要你认得清楚、辩得明白,说来、写来该不会有错。

所谓可见可知的事物,是已经存在的,或是已经发生的。好比一件物品摆在你面前,不用你自己创造出什么东西,可说、可写的全在它自己身上。

虽说事物摆在面前,但是不一定就说得成、写得成。“事物”两字是总称,分开来成两项:一项是经历一段时间的“事”,一项是占据一块空间的“物”。(剩余9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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